檢定、校準、檢測結果的質量控制
檢定、校準、檢測人員應對檢定、校準、檢測結果進行監控,儀器校準檢測,及時發現測量數據的變化趨勢。如果可行,計量校準檢測,應采用統計技術對結果進行審查。監控的方法包括:
(1)定期使用一級或二級有證標準物質進行內部質量控制;
(2)參加實驗室間的比對或能力驗證計劃;
(3)利用相同或不相同方法進行重復檢定、校準或檢測;
(4)對保留的被測件進行再檢定、校準或檢測;
(5)分析—個被檢測件不同特性結果間的相關性。
檢定、校準、檢測人員應結合所進行工作的類型和工作量選用其中的—種或幾種方法,也可采用其他有效的方法。對所選用的方法制定出可操作的文件,并制訂監控工作計劃。按計劃執行,校準檢測機構,并保存記錄。還要對監控計劃執行的結果進行分析,發現質量問題時,蕪湖校準檢測,—定要采取糾正措施,防止問題再次出現。
強制檢定是指計量標準或工作計量器具必須定期定點地由法定的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范圍有:
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
二、部門和企事業單使用的1高計量標準器具
三、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方面的列入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可以由本單位自行定期限的檢定,本單位不能檢定的由有權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科準,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